遂昌县三溪口滨水公园(含北溪景观带)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遂昌县三溪口滨水公园(含北溪景观带)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C2018A59 一、招标条件: 遂昌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遂昌县三溪口滨水公园(含北溪景观带)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次 遂昌县三溪口滨水公园(含北溪景观带)项目设计 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遂昌县三溪口滨水公园(含北溪景观带)项目设计进行 公 开 招标。根据丽政发[2017]49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三十八条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二、项目概况: 遂昌县三溪口区块位于南北溪汇流处,是遂昌县老城的核心区块,目前已完成《三溪口重点片区详细城市设计》的编制,该区块的定位为“主客共享魅力核心”,通过地标性公园、核心商业街区、城市绿廊、滨水景观等项目的建设,打造最具浙西南小城风貌的主客共享的城市客厅。遂昌县三溪口滨水公园(含北溪景观带)项目位于三溪口区块核心区域,项目规划设计范围约87500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规划范围图);项目主要由滨水公园、北溪景观带、商业街区、水域水景观组成,其中三溪口滨水公园用地面积约11600平方米,北溪景观带用地约9180平方米,其余为商业街区、城市道路和水域。设计以《遂昌县三溪口重点片区详细城市设计》要求为依据,充分考虑滨水公园、北溪景观带、水岸线、商业街区和水域水景观之间的联系,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结合遂昌县当地的历史文化及地域特色,运用现代设计手法,创造出具有遂昌县地标性滨水公园与北溪景观带整体设计效果。滨水公园和北溪景观带功能既要作为市民休闲、休憩、游玩的场所,也将是遂昌地标性的景观节点。项目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为滨水公园和北溪景观带的建安工程费】。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为:遂昌县三溪口滨水公园(含北溪景观带)项目以《遂昌县三溪口重点片区详细城市设计》的设计要求为依据,对规划范围进行方案设计(具体范围见范围图);对规划范围内的滨水公园和北溪景观带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基本设计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包含滨水公园和北溪景观带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如建筑、结构、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强、弱电)、基坑围护、人防、消防、景观绿化、雕塑小品、亮化、智能化(计算机网络、通讯、广播、有线电视)、防雷、照明、园路及管线等。 四、项目设计完成周期: 1、委托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完成项目方案优化与修改设计; 2、项目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并符合要求后20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3、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符合要求后30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在图纸审查机构完成图审后10天内交付(经修整后)正式施工图纸。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要求: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本单位人员担任】; 3、省外企业须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或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在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期间视同进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5、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 6、联合体的组成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⑵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六、本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8 年 6 月 25 日起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零 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8 年 6 月 25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了解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其他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在本项目初步设计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并符合要求后,若招标人或上级相关部门提出要求本项目采用EPC模式招标或其他需要中止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时,本项目后阶段施工图设计将纳入EPC模式招标范围或其他模式实施,招标人将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园林绿化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标准为依据,按照结算金额的50%支付设计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因素风险,并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及异议。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青华 联系人:项美琴 电 话: 0578-8526527(13857045849) 电 话:0578-8176867(13906786939)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107号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98号三搂
本公告发布时间: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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