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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93068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黑龙江
工程名称: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项目控详规划编制采购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项目控详规划编制采购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项目控详规划编制采购招标公告
           2018年07月13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项目控详规划编制采购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0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13日  08:50  至  2018年08月07日  09:3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苓项目联系电话0459-4671753采购单位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375611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4671892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项目控详规划编制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81246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项目控详规划编制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项目控详规划编制采购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5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原件。
  3、提供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高级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市政工程专业或城市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项目组成员不低于5人,需提供项目组所有成员的园林绿化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4、提供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出具的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或社保系统中可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7月20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6621366(高苓 )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招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的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中标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0、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ggzyjyzx.daqin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高苓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621366
  采购单位: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新村体育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齐孝辉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645950709
  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7月13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按大庆市区范围5107平方公里布局,依据《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大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的城市规划绿地(绿线控制范围内的已建绿地和规划绿地)确定的公园绿地、道路绿地。
  2、规划依据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
  3、指导思想
      结合我市目前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现状,在现有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经验,确定我市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发展目标。高标准储备建设发展项目库,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详规划和控制指引。充分结合大庆市特有的生态环境景观资源,突出地方特色,指导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规划目标
  优化完善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规划设计及布局。对下一步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的施工图设计提供完整的设计理念,做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指引。为开展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项目建设提供完整的方案要求,指导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公园绿地规划目标: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因地制宜建设游园和街旁绿地,增加社区公园。重点加强游园和街头绿地建设,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公园绿地的可达性,让群众更多得到城市绿化建设带来的实惠。
  道路绿化地规划目标:对城市道路绿化隔离带、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进行规划,增加乔木种植比例,新建、改建道路绿化达到规定标准。根据道路宽度、地形、通行程度,设计中央或两侧的绿化分车带,提升道路景观和绿量。
  五、规划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概况及现状分析,规划目标及公园绿地、道路绿地边界范围,绿地景观特色,植物配置及树种规划,节点景观规划意向,其他相关控制要求等。明确规划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项目的主要工程量,投资估算及分期建设计划。形成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项目库。
  6、提交成果:
  规划成果的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对于该类规划成果的有关要求,满足城市绿化建设方案相关要求,能够指导下阶段的施工图设计。
  1、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基本概况及现状分析说明;
  2、公园绿地、道路绿地边界范围图;
  3、绿地景观特色,植物配置及树种规划说明;
  4、公园绿地、道路绿地节点景观规划意向图;
  5、公园绿地、道路绿地规划项目主要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6、公园绿地、道路绿地规划项目建设计划;
  7、以上各类现状分析及规划配备相应图集。
  七、成果形式要求
  1、设计单位应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及专题论证材料、展示图板,阶段性成果及其相应材料由设计单位按汇报要求准备。
  2、最终成果包括文字部分及图纸部分,统一装订为A3格式,共20套。
  3、所有成果电子文件两套,包括完整的JPG格式文件、完整的DWG格式文件、完整的WORD文本文档和相应的Power Point演示文档。图纸为DWG格式及JPEG格式,多媒体汇报材料,文字部分为可编辑WORD文档。
   八、工作要求
  1、规划设计单位需自行向测绘管理部门申请项目编制所需地形图资料。
  2、规划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保证现状调研时间,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规划编制期间,规划设计单位需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该类规划的相关要求,对规划方案进行动态调整。
  4、规划设计单位应按委托方需要参加项目阶段性审查及专家咨询论证会并进行汇报,规划设计单位应以多媒体的形式进行汇报,同时需要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
  5、规划设计单位在报送委托方审查前应组织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论证。
  6、规划设计单位应配合委托方开展该规划的相关工作。
  九、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经业主允许,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任何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中标单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收集资料、现状调研、阶段性汇报、各阶段成果印刷、规划设计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等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解决。
  十、进度及时间要求
  (一)准备和调查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展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二)整理基础资料阶段(60日)
  对现状资料进行整理,编制基础资料汇编,形成初步方案。
  (三)规划方案编制阶段(180日)
  编制规划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形成报审规划方案。
  (四)调整完善规划成果阶段(60日)
  市城管委组织对报审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经修改补充和完善后,形成正式规划成果,报相关部门批准。
  (五)规划批复阶段(30日)
  正式规划成果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中标单位出版印刷。

报名期限: 2018-7-13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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