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经济开发区党建文化大道及广场景观雕塑整体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利津经济开发区党建文化大道及广场景观雕塑整体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经济开发区党建文化大道及广场景观雕塑整体设计制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8-170#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个包
利津经济开发区党建文化大道及广场景观雕塑整体设计制作项目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供应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且加盖检察院公章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评审中发现凡是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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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 年 7 月 26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8 月 1日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511房间);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投标人所提交的下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且加盖检察院公章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4、售价:每份人民币 200 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 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公告期限:2018 年7月26日至 2018 年 8 月 1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利津县利二路508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3864768021 2.采购机构: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511房间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7761150 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