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汕尾市海丰红色小镇城市规划与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 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汕尾市海丰红色小镇城市规划与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汕尾市海丰红色小镇城市规划与设计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7-601002-007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海丰红色小镇城市规划与设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3,00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下载附件询价文件,详见文件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城市规划与设计或城乡规划编制或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内容; 1.7.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具有城市规划与设计或城乡规划编制或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内容的经营范围; 4.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网页打印证明;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平竞争承诺书》(供应商需带齐上述资料原件及公章前往采购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处联系采购联系人勘察现场并取得承诺书)。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核对(身份证除外,但报名人身份证须原件核对)。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8 月06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8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花园2栋中梯601房)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13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和顺花园2栋中梯601房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8 月13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城区和顺花园2栋中梯601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6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8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0660-3330816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660-3330816(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联系人:黄壮隆联系电话:0754-88993626传真:0754-88993626邮编:515041(三)采购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广富路联系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660-6600628传真:0660-6622454邮编:516400
发布人: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