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林业局城南湿地公园规划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东营市东营区林业局城南湿地公园规划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林业局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林业局城南湿地公园规划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QCG2018-199#
编制时间:2018年10月17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城南省级湿地公园位于东营区六户镇胜大生态林场,总占地面积约3200亩,按照省级湿地公园标准进行规划。本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东营城南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规划图表、湿地公园矢量数据和湿地风光宣传片等相关资料,规划成果(含文本、说明书、图集、附件等)统一装订为 A4 格式,10 套;中间交流成果及评审材料数量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协助完成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本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东营城南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组评审。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山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2013),《山东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6-2020 年)》、《山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201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14号、《山东省湿地保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字〔2016〕80号)要求。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规划编制应范围适宜,功能区划合理,指导思想明确,规划依据充分,相关资料翔实,规划内容全面,具有可操作性。湿地公园应最大限度地维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特征和风貌,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确保湿地资源存量具有相对稳定性,要保持生物多样性、环境容量等指标的相对稳定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稿;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送审稿,并提报山东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省林业厅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成交投标人根据评审意见在 15天内对规划文本进行完善并出具终稿。 (2)地点:东营区六户镇胜大生态林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力等要求: 根据湿地公园资源分布状况、保护对象和周边经济发展现状,对湿地公园的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并根据建设内容的轻重缓急和现有条件分步实施,注重湿地原生态景观的利用和修复,突出地域景观特色,充分利用和体现项目区资源特色,立足于解决实际需求和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开展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稿;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送审稿,并提报山东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省林业厅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成交投标人根据评审意见在 15天内对规划文本进行完善并出具终稿。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按照规定时间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组评审,并根据反馈意见完成终稿。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天: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工作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工作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于2018年10月22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采购人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林业局 地址:东营区新区2号楼 联系人:毕主任 联系方式:0546-8261095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546-8270051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
附:采购参数 东营城南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参数
东营区林业局拟在六户镇胜大生态林场建设东营城南省级湿地公园,占地约3200亩,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预算资金300000元。 1. 采购内容:编制东营城南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图表、提供湿地公园矢量数据、拍摄湿地风光宣传片等相关资料。规划成果(含文本、说明书、图集、附件等)统一装订为 A4 格式,10 套;中间交流成果及评审材料数量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完成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并通过省林业厅专家组评审。 2.技术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内容、建设区域、投资概算等详细、易施工。 3.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稿;45天内完成送审稿;省林业主管部门反馈意见后15天内完成终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