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24238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S遂昌新路湾至庄山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2遂昌新路湾至庄山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S222遂昌新路湾至庄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丽发改交通【2018】5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为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S222遂昌新路湾至庄山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约24.836km,分新建段和利用段。其中利用段起点位于连头村东侧,顺接50省道新建段,终点位于庄山村环形交叉处,与原S222顺接,利用段路线全长约12.285km,利用段分为连直线三期、环一路(市政段)、连直线一二期、庄梧线。新建段起点位于新路湾镇毛竹岭处,起点与G528进行平交,起点桩号AK0+000,路线自起点向东布线,然后利用S222老路至大马埠村西面,下穿龙丽高速后,从大马埠村南侧穿过并设置新路湾隧道,随后接上小金线向东布线,之后折向东南沿山脚布线,沿蕉川规划景区南侧走廊布线,先后经过一村村、二村村及山岸村,于山岸村东北侧设置山岸隧道,出隧道后路线沿小金线走廊布线,之后路线折向东南设置里湾隧道,出隧道后设置里湾大桥,沿柘渡村南侧山脚布线,先后经过黄沙头村、连头村,最后路线从采石场预留的通道穿过至终点,终点桩号AK12+550.612,路线全长12.551km。本项目全线估算总投资为74281.0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2440.64万元。 本次招标实施范围为本项目新建段路线长12.551km,起点桩号为AK0+000,终点桩号为AK12+550.612。新建段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采用2车道路基断面,路基宽度12m(AK0+000~AK3+000段路基宽度为10m),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Ⅰ级。全线共设桥梁1162.4m/7座,其中大桥829.6m/3座,中、小桥332.8m/4座,涵洞25道,隧道2095m/3座,其中长隧道1405m/1座,中、短隧道690m/2座,分离式交叉2处,平面交叉13处,综合服务站1处,隧道管理用房1处,公交停靠站2对。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S222遂昌新路湾至庄山段改建工程新建段路线长12.551km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有)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5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6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10份);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1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9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每标段最终稿(20份);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工作日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设计资质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01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资料的可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1)具有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政发【2017】49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年度缴纳证,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350665555107 2)其他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现金或支票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3506 6555 5107 (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开标前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到账,并开具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该票据递交至开标室工作人员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七楼),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交纳席位费。 5.3 招标人定于2019年02月20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省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58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 编:3233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詹贵芳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 话:0578-8521962 电 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 传 真:0578-8132332 传 真:0578-2789773 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18日 |
报名期限: | 2019/1/21至 2019/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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