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加盖公司公章)。(4)开标时,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领取磋商文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加盖公司公章)等原件以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2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