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公开招标]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右岸城市防洪提升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右岸城市防洪提升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7
招标编号:XNZC-2019XA-01
1. 招标条件
依据咸安区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要求,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局的委托,对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右岸城市防洪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淦河永安城区段防洪工程起于盘泗洲大桥以上约200m,止于碧桂园一桥,治理河段总长约2.5km,主要对淦河右岸进行堤防加高加固和生态治理,在浮山河汇入口修建水闸和泵站解决浮山河防洪排涝问题,并结合岸边斑块空地,将其建设为景观廊道。
2.2 招标范围
实施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服务期: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后365日历天结束。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设计工作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3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
3.5 投标人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 60 个月,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6 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落款时间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8 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投标人办事指南—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 http://58.52.132.225:8081/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 2 月 28 日至2019年 3 月 6 日17:30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
http://58.52.132.225: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上午8:30分,地点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5.2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指定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踏勘现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112 号联 系 人:樊先生
电话:13986620916
招标代理机构: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司法局宿舍10栋201室
联 系 人:漆工
电话:17707155177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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