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7446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襄樊宜城市城区道路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湖北宜城市城区道路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30 01:41:00 所属区域: --宜城 招标业主/代理: 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3.29 截止时间: 2019-4-10 摘要:本公告受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30,截止日期:2019-4-1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襄樊宜城市城区道路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襄樊-宜城,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编号:HBDPYC201901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对宜城市城区道路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城市城区道路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二、项目编号:HBDPYC2019013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宜城市七里岗一路、京忠路、利民路、前进路、北水坝路、南街、紫阳观路、九龙路、文昌路、振兴大道、宜城大道、文谊路、育才路东段、望江路、烟草巷、育才路、窑湾路、学府路、汉江路、皇城街、丁家巷、自忠路共22条道路改造工程雨污分流排水工程。 2.采购内容: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3.服务周期:10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后7天内取得审查批准。 4.招标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内容满足国家有关编制规范要求,并协助取得项目审查批准。 5.采购控制价:人民币78万元。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有效的“三证合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具备专业工程设计单位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具有类初步设计编制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单位服务情况反馈或咨询成果验收证明或委托合同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襄阳花园写字楼7058-招标部)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未按规定购买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留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公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原件。 3.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留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资格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9/4/2至 2019/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