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成华大道景观照明示范段项目方案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4-04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04,截止日期:2019-04-1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新成华大道景观照明示范段项目方案设计服务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成华区,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编号:510108201900008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成华大道景观照明示范段项目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二段3号新34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43649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高新区管委会旁)晶科1号2006号,联系方式:郑啸,028-84469198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2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资质。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售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身份证原件)。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金 额:6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公对公转账。(转账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及对应包件号(如有),在交款截止时间前须持转账凭证至代理机构确认到账,然后将确认到账手续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交款账户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收款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东风支行。银行账号:9902000549651602。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2日(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为新成华大道景观照明示范段项目提供方案设计,对周围环境提出整体照明设计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开展夜景照明的设计方案,使其既整体协调,又富有变化、兼具个性。对重要节点进行深入研究,提出重要道路、节点、特色区域的景观照明界面的夜景照明效果设计设计方案应包括城市夜景照明效果图、重要节点效果图等,总图不少于6张。(详见招标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采购计划备案号:20190208;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监督电话:028-84356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