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明绕城路(322国道高岭交叉口经浦瓜村至寨密村跨派连河桥头段)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5-14
摘要:本公告受宁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4,公告主要内容为:崇左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明绕城路(322国道高岭交叉口经浦瓜村至寨密村跨派连河桥头段)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崇左-宁明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文件售价: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明绕城路(322国道高岭交叉口经浦瓜村至寨密村跨派连河桥头段)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明绕城路(322国道高岭交叉口经浦瓜村至寨密村跨派连河桥头段)道路工程已由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7]1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引进社会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 采购、 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宁明县322国道高岭交叉口经浦瓜村至寨密村跨派连河桥头段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5403.266m,采用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50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绕城路起点:G322与X549交叉口处,经过高岭、寨安乡浦丘小学、浦瓜村,终点:浦瓜村跨派连河桥头段。 合同估算价:约29340.8846万元,其中工期勘察费169.21万元,工程设计费498.99万元,建筑工程费28672.684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3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施工周期为54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6月至2021年 3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勘察阶段按《市政工程勘察规范》对整个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阶段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2.2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2.3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内容。 2.2.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2.2.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2.6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2.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须满足市政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或排水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不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3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 (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3日0时00分至2019年5月20日24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9年4月 日至2019年4月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 (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9年5月13日0时00分至2019年5月20日24时0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专用合同条款14.3执行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备注: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还应在相应的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宁明县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站 0771- 8621950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明县兴宁大道西171号院 地 址:南宁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 邮 编:530000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 何工 联 系 人:李工 林工 电 话:0771-8621710 电 话:0771-4956317转809 传 真: 传 真:0771-495688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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