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1252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上海康桥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的招标公告 2019-05-13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宣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康桥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桥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508-07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js1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该工程对康桥镇辖区内沔青村、人南村、石门村、新苗村、怡园村、叠桥村、火箭村、汤岗村、沿北村、沿南村、营房村、秀龙村、太平村和梓潼村等14个行政村,实施污水截污纳管工程。通过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及就地处理后达到排放的方式,进行污水的收集与治理具体实施内容是:在14个行政村内,对农户民宅,实施建筑物出户管改造工程,并新建化粪池、隔油池、水封井、检查井等;实施村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及配套检查井工程,并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格栅检测井;相应实施路面、绿化和相关配套设施等修复工程。1、建筑物户内工程:新建DN150污水管20778米,化粪池1638座,修复院内地坪8681平方米。2、建筑物户外工程:新建DN90-DN300污水管38309米,格栅检测井52座,污水提升泵站14座,修复路面50778平方米。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566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566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10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17 16:3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10 16:30:00至2019-05-17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请于2019年05月09日至2019年05月15日,上午09:3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15号1号楼1214室进行验证并购买磋商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2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5-24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环科路515号绿地1号楼610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环科路515号绿地1号楼61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补充3、其他资格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
报名期限: | 2019/5/14至 2019/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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