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街道家具及绿化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05-30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30,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眉山城市街道家具及绿化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眉山-仁寿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编号:51142120190003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联系方式:庞女士、张先生,028-83912303。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无要求;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承诺函和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交纳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5)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7)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为有效);(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9)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12)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13)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交款方式:银行电汇、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款单位: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新都支行;银行账号:9902000535511513;交款截止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1、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2、保函有效期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少于六十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一、项目概述项目位于四川盆地中南部,隶属于四川省眉山市,地处眉山市区东南方向34.32 公里,县城北距成都 50 公里。仁寿是成都向南发展“第一城”,县域全境纳入天府新区核心区、辐射区和影响区,为国家级天府新区重点县,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丘陵经济十强县、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工业强县示范县、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县。随着天府新区建设的大力推进发展的契机,结合当地旅游景点优势,推动仁寿县的城市建设与发展,需要在现有城市街道家居及绿化基础上进行更新改造设计,改善城市魅力,激发城市生命力,重新焕发生机活力。结合仁寿县实际情况及需求,需要编制仁寿县城市街道家具及绿化规划设计来指导下一步城市旧区提档升级和继续推进新区高品质建设。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名供应商提供仁寿县城市街道家具及绿化规划设计服务。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二、规划范围及规划设计依据1、规划范围为仁寿县城区,涉及面积约为20.06平方公里,人口约为38万人。2、规划设计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2.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版);2.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2.5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 号令);2.6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 号);2.7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2】(119 号令);2.8 《仁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2.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2.10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11 《四川省园林城市标准》;2.12 《仁寿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2.13 《仁寿县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30)》;2.14 其他相关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2.15 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定。三、主要规划内容、规划原则及规划设计要求1、主要规划内容根据国、省相关技术规范,针对规划片区及重点地段提出总体概念和详细设计。以方案详细的设计为基础,对重点风貌片区及各个道路等级进行分类特色设计,提出规划设想和符合城市风貌景观发展的详细设计。具体的方案设计工作应包含以下内容:1.1片区现状基本研究研究片区的空间结构,区域交通、土地资源、街道家具建设现状、绿地系统等内容与特征,总结街道家具及绿化景观现状存在问题,提出资源优势的利用方法与思路。1.2上位及相关规划剖析研究仁寿县争创园林城市相关定位与政策,以及城市发展的相关上位规划,分析片区的功能定位,研判并构建仁寿县景观整体风貌和道路等级相结合的重点分区,结合城市居民具体需求,提出解决思路。1.3规划思路及定位根据规划理念和现状问题总结分析提出相应的规划思路和定位,大致确定仁寿县城市街道家具及绿化设计的规划方案及实施策略,进行特色差异化打造。1.4整体规划设计确立城市特色风貌片区、主要景观轴带及重要中心节点,并结合道路等级分类构建新分区,制定绿化景观优化、街道设施整体更新措施,来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整体形象。1.5详细规划设计通过各种城市街道家具设计更新和绿化景观设计的详细设计方案来改善城市形象,并塑造特色景观街道来改善城市环境,集聚人气,提升城市整体品质,打造活力与魅力并存的品质都会。1.6分期规划实施根据仁寿县特色景观风貌与空间整体发展思路,制定分期发展策略与实施计划,并重点落实指引近期规划建设项目的措施、建议2、规划原则2.1方案规划设计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在响应上位规划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仁寿县发展园林城市等发展目标,注重与区域现状、实际结合,并积极与该区域正在开展的各项相关规划研究沟通协调。2.2方案规划设计应富于前瞻性、创造性与实施性,与仁寿县发展目标相适应;同时设计强调具有科学性、特色性、可操作性和适当灵活性,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2.3方案规划设计应以注重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在公园城市理念的引导下,满足人的使用功能和审美要求,营造人性化的城市空间环境。3、规划设计要求等,详见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1、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文件售卖咨询:涂女士,电话:028-85988379;保证金咨询:邓先生,电话:028-61626823。 1、计划号:仁财采分(2019)78号,预算金额:77万元,品目编码及名称: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仁寿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6221333。3、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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