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33152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JG2019-2658] 才筑·长岭居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JG2019-2658] 才筑·长岭居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1 00:00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9年 5 月 才筑?长岭居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才筑?长岭居项目勘察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业主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广州开发区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2.1.1 工程范围: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总面积约为151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660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约为2270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3902 平方米。本项目拟建设住宅(人才公寓),含公建配套和商业服务设施(底商)、绿化花园、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A栋9层,B栋17层。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以北、长岭居中部。2.1.3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35402.21万元,其中工程费约21715.72万元。2.2 招标范围:2.2.1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包括才筑?长岭居项目的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含深化及修改)、初步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护坡设计、基坑设计(含深基坑)、供配电设计、园林绿化、弱电设计、内外装修设计、效果图、竣工图审查、制作模型、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本项目要求按绿色建筑二星设计,中标人应负责申领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2.2.2 费用:2.2.2.1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26.02万元;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元/米。(1)勘察费用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20元/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履约过程中涉及勘察方面的专家评审费、税金以及协助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合同结算价款以甲方按合同约定审定的结算为准。若结算价超过中标人投标报价总价10%的,超过10%之外的金额由中标人承担,10%以内的由招标人承担。(2)本项目要求按绿色建筑二星设计,中标人应负责申领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费用不另计。(3)设计费的控制价的计算方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参考穗开财字[2014]53号文等相关规定,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费用21715.72万元为计算基数,专业调整系数定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30%。(4)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器具费和联合运转费,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为工程设计收费基础,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详见设计合同附件1设计费计算表中的约定,且不再另分专业单独计取,设计费结算下浮率按设计费投标下浮率+30%计算,最终结算价以甲方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5)设计费和设计费投标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且设计费已包含履约过程中涉及设计方面的专家评审费。2.2.2.2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2.2.3 工期:2.2.3.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 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合同暂定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暂定价的30%;延期超过15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暂定价30%的违约金。2.2.3.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逾期超过15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最终勘察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2.2.4 前期服务机构2.2.4.1 机构名称:1.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2.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概念方案编制参与单位)。3. 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初步勘察单位)。[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2.2.4.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2.5 其他事项:2.2.5.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2.2.5.2投标人应详细勘查现场,了解项目现状、环境。2.2.5.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2.2.5.4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2.2.5.5 招标代理费用及评标专家劳务费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条。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要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3.4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5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6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7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设 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注: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00:00至2019年6月5日23:59,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账户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账户号:441160620018800017140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5.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或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7月2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 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邮 编:/ 邮 编:/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李工电 话:020-82151604 电 话:020-61101333-1867传 真:/ 传 真:/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网 址:/ 网 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联系人:刘工电话:020-8215160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联系人:/电话:020-82111245 2019年6月1日 |
报名期限: | 2019/6/1至 2019/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