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4789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S326广海大道-进港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塘西大道三期南延线(S263广海大道-进港路段)工程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政数函[2019]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塘西大道公路主线(南北走向),二是进港路连接线(东西走向)。 塘西大道南延线公路主线北起于“塘西大道(桃园路‐S263 广云路段)设计终点”,该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前期研究,路线由北向南依次跨越广海大道、广茂铁路、北江,到达南岸后继续往南展线,依次下穿贵广高铁及广肇高速后终点接三水港进港路连接线,并与其形成十字平交口。塘西大道路线总长7.161km。道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8 车道,断面路基宽度48m。 进港路连接线东起于塘西大道终点十字平交口,路线由东向西展线,跨过现状河涌后利用现状金祥一路进行拓宽改造,终点接三水大道南与进港路形成的平交口。进港路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进港路连接线路线长约1.680km,采用双向6 车道断面,路基宽度36m。 本标段工程范围共设特大桥1座桥长3362m,[跨径组合为{ (40+60+40)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30+2×35+6×30+25)m预应力砼小箱梁+(80+120+80)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25+1×30+3×35+5×30)m预应力砼小箱梁+(30+52+30)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9×30+3×35)m预应力砼小箱梁+(95+190+190+160+80)m矮塔斜拉桥+(2×30+35)m预应力砼小箱梁+(40+70+40)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25+3×30)m预应力砼小箱梁+(50+2×85+50)m预应力砼连续箱梁+(3×35+13×30)m预应力砼小箱梁}]、匝道桥3座总长1140m,中小桥2座,通道箱涵2 道,过水箱涵7 道。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 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204043.4388万元,总投资为281035.7131万元。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2.2.1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2.2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4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2.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类别,1个标段。 1. 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不含通风、消防、照明、监控等附属设施预留预埋部分)、路线交叉的勘察设计; 3. 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等降噪音环保设计、管理、服务、养护、房屋建筑及相应的绿化景观)的勘察设计; 4. 作为总体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协调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文件汇总,编制总体工作大纲及各阶段勘察设计指导大纲、指导细则等、本项目设计标准化指导书和事先指导书,以及路线走廊带方案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如有)。 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预算)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要求: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满足】 3.1.2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牵头人负责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勘察工作。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3.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3.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7其他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4.2报名时间: 2019 年 6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5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规定,投标人须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 年 7 月 10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年 7 月 12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6.2.2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6.2.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 异议和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 10. 联系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9/6/17至 2019/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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