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常州新北区长江大保护一期项目-整治区绿色生态恢复工程(玉龙路以西地块)、沿江5公里... [新北区]常州新北区长江大保护一期项目-整治区绿色生态恢复工程(玉龙路以西地块)、沿江5公里...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1906260201-BA-002
一、工程名称:常州新北区长江大保护一期项目-整治区绿色生态恢复工程(玉龙路以西地块)、沿江5公里生态廊道工程设计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经备[2019]684号
2、总投资额:250000.37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工程规模:玉龙路以西、龙泉路以北空地,面积约12.8公顷,沿江5公里生态廊道工程在江堤临水侧部分区域种植绿化,面积约15公顷。
5、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6、设计周期要求:30天,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划等资料后15天内,提交全套方案设计文件(含概算);后按甲方时序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5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7、本次招标范围:常州新北区长江大保护一期项目-整治区绿色生态恢复工程(玉龙路以西地块)、沿江5公里生态廊道工程方案设计(包括方案向相关部门申报、评估、方案深化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设计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
项目负责人要求
01
常州新北区长江大保护一期项目-整治区绿色生态恢复工程(玉龙路以西地块)、沿江5公里生态廊道工程设计
105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高级工程师
(园林专业)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持有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单位,详见附件1。
(3)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拒绝接受其单位投标文件,并记不良记录;
五、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5.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 2);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投标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 2019年4月至2019 年6 月连续三个月。
5.2 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特别提醒:
① 以上5.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 以上5.1 款及5.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 资格审查资料5.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年 7 月 2 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年 7 月 2 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七、投标单位在提供电子光盘的同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八、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技术方案、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均采用暗标形式。
招标人:常州锐景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北区春江镇 地址:常州市龙江中路96号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人:冯秋霞
电话: 电话:1396147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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