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干流青田祯埠岭下至船寮陈合段绿道工程初步设计 瓯江干流青田祯埠岭下至船寮陈合段绿道工程初步设计瓯江干流青田祯埠岭下至船寮陈合段绿道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瓯江干流青田祯埠岭下至船寮陈合段绿道工程已由青田县人民政府文件以青政发〔2019〕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工可路线起点位于祯埠镇岭下村附近,经祯埠、陈篆,沿瓯江边杨树林布线,沿铁路施工便道至海口镇南岸村村头,再顺南岸村规划防洪内侧前行,接上南岸至中冷水公路至庵前路口,结合绿道新建四级公路,沿雄溪源左岸向下,建桥跨雄溪源,接330国道西姑湖公路至雄溪,至港头埠公路,利用高市外雄电站坝桥作过江通道,合理利用高市桥下空间布线至高市大桥,借用高市大桥至高市,沿瓯江南岸向下,终止船寮镇陈合村,与在建陈合至船寮段绿道相接,主线全长约20.5公里。另由高市至景区东路口、雄溪至石门渔村两条支线,共计约4.5公里。绿道总线路长约25公里,项目总投资估算额约9000万元。 本次初步设计招标设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瓯江干流青田祯埠岭下至船寮陈合段绿道工程的初步设计,包括路基(含排水、防护及加固工程)、路面、桥梁涵洞、沿线设施及预埋管线(含波形梁护栏、标识标线以及绿道配套设施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含公厕、服务驿站、观景平台、绿化景观及亮化等工程)等工程初测、初勘、初步设计(其中园林绿化等建筑市政工程含方案设计)等全部工作。 初步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5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20份;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应在20 天内对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各20份;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电子版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当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条件,联合体资质不能低于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应与其资质相适应;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并根据专业分包填写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发包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0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工可等相关资料的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马希青,联系电话:0578-2789773。 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的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投标保函、银行汇票,其他方式提交的一律不予认可。 1、投标保函方式:保函必须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不接受专业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必须明确以下内容:①保函开具对象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②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③在保函担保有效期内,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担保方在收到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④担保人应对出具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违规担保或出具虚假保函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关责任。 2、银行汇票方式 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账 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行号:402343200258 账 号:201000013802556 银行汇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具。 (2)、提交: 1、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2、采用银行汇票的,银行汇票票面无需手写,由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员,由银行派驻人员现场检查汇票有效性,检查有效的,投标人代表在“保证金收退联系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汇票收讫单;检查无效的,现场告知理由并当场拒收投标文件及保证金。 (3)、退还:按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 5.3 招标人定于2019年06月11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8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 编:3239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罗大红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 话:13587175720 电话及传真:0578-2789773、13754276036
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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