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盘锦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锦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盘锦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盘锦石油装备制造基地一期裴家路、东跃街、兴油街、油英路道路及排水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盘锦石油装备制造基地起步区 2.4计划工期:10天。 2.5招标范围:盘锦石油装备制造基地一期裴家路、东跃街、兴油街、油英路道路及排水工程设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6日至2011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1年9月6日至2011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00 时至15:3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沈阳市沈河区市府路433号),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9月26日下午1:30时,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路433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 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盘锦石油装备制造基地 邮 编:124013 联 系 人:杨宗国 电 话:0427-2875629 传 真:0427-28756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柴俊喜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