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57013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三明市体育场馆和文化广场夜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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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体育场馆工程已由三明市梅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2010]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体育场馆和文化广场的夜景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三明市体育场馆和文化广场夜景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梅列区贵溪洋楮子山地块; 2.3. 建设规模:体育场馆和文化广场范围内整体夜景照明工程,体育场馆和文化广场夜景工程总造价暂定2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夜景照明设计,包含2.3的全部内容。 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5. 工期要求:中标后10天内完成体育场馆的夜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化广场的夜景设计应在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设计费金额及计算方法:以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如下: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照明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一般大型公共建筑夜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_。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 10 月 17 日至2011年 10 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报名处)(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相关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1月8日9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系电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会展中心四楼,邮编:365000; 电话:15716023120 联系人: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邮编:365001;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5106685/80 ;联系人: 小张 。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8590002 ;联系人: 小陈、小方 。 传真: 0598-8590002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退保证金电话:0598-8953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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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1/10/17至 2011/1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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