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5142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翠屏区李庄古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发【2011】59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区发改[2011]比选备案第6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翠屏区李庄古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 李庄古镇 实施时间 勘察、施工图设计各15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整治道路4000㎡(道路硬化2500㎡、人行步道1500㎡),建设给排水管网管网650m及照明、绿化等设施;改造七条街巷供电线路,实施电网改造下造下地1500m;八条街巷两侧房屋立面改造等 建设资金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 翠屏区李庄古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后续服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设计标段: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①比选申请人近3年(08.09.10年)以来应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②比选申请人采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将银行转帐单、开户银行许可证、联系电话于报名截止前传真至比选人,并在转账单上注明“翠屏区李庄古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字样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12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12月13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翠屏农商行李庄支行 账 号:88150120061840546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勘察设计1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13.61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12月1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李庄镇文星街1号 邮 编:644009 联 系 人:杜 重 联系电话:0831-2440545 传 真:0831-2440527 |
报名期限: | 2011/12/8至 2011/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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