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5984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项目编号:SJ0100G111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林景观设计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概况: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只可以针对上述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6招标范围: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 2.7计划工期:2012年01月05日-2012年03月15日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财务和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内(2008.12-2011.12,下同)无不良经营行为、具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技术咨询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主设经历,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图纸); 3.3投标人必须满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7350072,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烟台北路22号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联系人:吕慧 电话:0451-51834688 18946075688 传真: 0451-84348303 电子邮件\'bachenyizhaobiao@163.co <ma\\\\'fe:chenyizhaobiao@163.co>m 日期: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
报名期限: | 2011/12/14至 201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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