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13996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省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北延等七项工程图纸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LAZBCG-20120010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工期要求:14个日历天,(自招标人交付相关资料之日起至图纸设计完成时间)。 3、招标项目名称: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北延等七项工程图纸设计。 4、招标范围: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北延全长约900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环城西路北延全长约600米,道路红线宽度59米;迎宾大道南延全长约900米,道路红线宽度37米;纬一路连接段全长约200米,道路红线宽度19米;黎明路平阳河桥宽22米,两跨长26米;创新路平阳河桥宽19米,两跨长26米;平阳河整治全长约1500米,河道规划红线宽度72米;工程概算总造价约5230万元。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等相关机构的审核。 5、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内。 7、图纸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40%收取,投标报价中包含图纸设计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国家对投标人所收取的其他各项税费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不再做任何调整。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及成果要求:图纸设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图纸设计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施工需要,保证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正式报告8份,电子版1份,且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参加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处理、验收等相关事宜。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 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资格审查申报资料要求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须加盖法人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随机摇号方式勘察投标确认函; (8)诚信投标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密封带上应标注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2)、(3)、(4)、(5)、(6)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以任何一项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或存在不合格的),则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6、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2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10、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必须在2012 年 2月 29 日 15时 00 分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缴纳该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付款方式: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图审合格后支付70%设计费,待工程施工结束并提供备案资料后二周内再付投标报价的20%,余款待质保期满二周内一次性付清。 1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 1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准备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场地交易费由中标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仟元整交纳。本项目场地交易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方的报价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支付完毕。 15.违约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1000元/天罚款,罚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地点:来安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来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楼)。 18755000818 0550-2199996、2199992、13955028781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来安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招标单位: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2/2/16至 201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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