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23688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盱眙县穆店乡、古桑乡、维桥乡总体规划修编及淮河镇总体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穆店乡、古桑乡、维桥乡总体规划修编及淮河镇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已经批准。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现对外公开招标,选择本项目承包单位。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盱眙县规划局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穆店乡、古桑乡、维桥乡总体规划修编及淮河镇总体规划编制;
1.2项目地点:穆店乡、古桑乡、维桥乡、淮河镇境内;
1.3工程规模:穆店乡镇域面积93.707平方公里、维桥乡镇域面积74.5平方公里、古桑乡镇域面积92.02平方公里、淮河镇镇域面积97.1平方公里;
1.4 设计内容:穆店乡、古桑乡、维桥乡总体规划修编及淮河镇总体规划编制。
1.5工期要求:180个日历天;
1.6质量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通过县政府批准。
2.报名须知:
2.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规划设计执业注册资格或高级规划师职称并有同类工程经验的人员,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在主要阶段亲自汇报方案。项目组设计人员应包括以下专业:规划专业、园林专业、建筑学专业、景观专业、市政专业。主要设计人员要有必要的与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2.2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2.2.1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2.2.3投标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2.2.4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交纳社会保险(2011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交费证明)的证明材料;
2.2.5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名单及专业证明,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本年度在职员工,且须出具投标人为设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2011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交费证明)的证明材料,中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2.2.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也可由当地检察院出具),投标申请人到检察院办理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加盖公章)、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加盖公章)、③所参加工程的招标公告。地址:盱眙县金源南路(神龙大酒店旁),盱眙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联系方式: 0517-80911027(戚科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请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xyzbw.com办事指南区下载。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开标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
报名时只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初步审查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来备查;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关费用: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等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并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汇款方法见:,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报名时间、地点:请申请人于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2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星期六、星期天除外)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6.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报名时领取。
7.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付中标价的10%;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付中标价的40%;完成报批稿后付合同价的30%,余款自获得县政府批准通过之日起半年后一周内付清(甲方在获得报批稿后两月内上报),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8.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钟玲 0517-88220123 盱城镇淮河东路108号
盱眙县规划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
报名期限: | 2012/2/21至 201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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