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3140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扎如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扎如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2011】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旅游基础设施专项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招标人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社会【2011】27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1074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扎如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扎如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3 建设规模:新建宽度为2米的栈道12000米,新建6座休息亭、3座环保厕所、改造原梅花鹿栏为1500米的木质栅栏,改造给水主管15.3公里、分管2.9公里、支管11.7公里及配套设施。
2.4 勘察设计周期: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20天内完成勘察出具勘察报告并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至今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3月 1日至2012年 3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林荫街5号华西大厦B座1203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3月 31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 址:九寨沟漳扎镇羊峒
邮 编:6234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837-7739304
传 真:0837-773931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林荫街5号华西大厦B座1203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李女士、蒋先生
电 话:028-68296080
传 真:028-68296013 |
报名期限: | 2012/2/29至 20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