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41858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茂县林业局岷江及黑水河沿岸重点地段植被恢复(二阶段)项目设计比选公告 |
工程简介: |
茂县林业局岷江及黑水河沿岸重点地段植被恢复(二阶段)项目设计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茂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2012】1号、2号、3号、4号、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茂发改备案【2012】0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茂县林业局项目名称茂县林业局岷江及黑水河沿岸重点地段植被恢复(二阶段)项目设计建设地点茂县凤仪镇实施时间30工作日;2012年3月——2012年4月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本项目由凤仪岷江防护林带、铜蛇梁子山地植被恢复、坪头村山地植被恢复、撮箕山山地植被恢复、小庙山山地植被恢复5个项目组成。造林绿化面积5459亩,其中新造890亩,补植补造4569亩,以及相应的配套建设和灌溉系统。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设计1茂县岷江及黑水河重点地段植被恢复(二阶段)项目作业设计书以及配套图纸(项目位置示意图、项目现状图、项目建设布局图、施工平面图、断面图等)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农林行业林业工程设计丙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禁止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委托他人参加投标。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项目的,取消参加比选资格;②被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比选会,需携带: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B、营业执照副本, C、业绩证明文件,D、资质文件,比选方收取A项原件,BCD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3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03月12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茂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县支行 账 号:60170104007343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设计1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二次报价69.90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3月1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茂县发展与改革局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茂县林业局 地 址:茂县林业局 邮 编:623200 联系人:巫先生 联系电话:0837-7422044 传 真:0837-7422044 |
报名期限: | 2012/3/7至 201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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