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61519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扬中市文体中心景观绿化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32118220120319001 1. 扬中市建设工程代建中心 的 文体中心景观绿化设计 已经由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融资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北临外环南路,南至纬一路,东起新扬南路,西至迎江大道 招标类型:设计 所属地区:扬中市 (2) 工程规模: 绿化设计面积约50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11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文体中心景观绿化设计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景观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3、人员配备:要求拟派主创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专业为园林规划师或园林设计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0周岁~55周岁(含本数)。 6.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主创人员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总设计师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业主有权拒绝以往项目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一、扬中市建设工程代建中心 的扬中市文化体育中心(奥体中心)工程已经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BT模式,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北临外环南路,南至纬一路,东起新扬南路,西至迎江大道。 2、工程规模:文体中心总用地面积约118700m2,景观设计面积约50000m2。 四、本招标工程共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文体中心景观绿化(包括植物配置、园林小品、景观家俱、地面铺装、给排水、景观照明及监控系统布置等)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和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编制总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及后续施工现场驻地服务(要求至少2人)等。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景观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企业信誉:信誉好 3、人员配备:要求拟派主创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专业为园林规划师或园林设计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0周岁~55周岁(含本数)。 4、企业及主创人员业绩:企业及主创人员(担任主创人员)在2009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50000m2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景观设计项目(以项目设计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5、其他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请申请人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3月23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4:00时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 1、本工程实行廉政准入制(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2、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62458220927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主创人员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总设计师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业主有权拒绝以往项目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方案补偿费:专家评审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除中标者外给予10000元补偿费,未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给予5000元补偿费。 十、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1、评审基本原则 投标方案必须符合本次设计招标的要求、规定及依据。投标方案具有独特的构思,不得与其他规划或设计方案雷同。环境、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反映时代特征和地方文化特色,做到功能和经济合理。 2、评审程序 本项目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各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关系。。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设计方案、设计进度、投标人及主创人员的业绩等提出评审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若所有投标方案均不符合招标人意向,招标人有权拒绝专家评审组意见,不选择任何招中标单位及中标方案,另行组织重新招标。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2-3-19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2-3-23 上午起时间: 08:30 上午止时间 11:00 下午起时间: 14:00 下午止时间 17:30 获取文件地点: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请申请人于 2012-3-19 至 2012-3-23 每天上午 08:30 下午 17:3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扬中市环城南路76号 联系人: 黄振年 电话: 13705296663 12. 招标代理机构: 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人: 崔雪晴 电话: 0511-85154825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3-19 至 2012-3-23 |
报名期限: | 2012/3/19至 2012/3/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