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9740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翔安工业园市头片区三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XCSZ2012-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翔安工业园市头片区三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翔发改[2012]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翔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厦门翔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全过程服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 公开 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翔安工业园市头片区三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 ;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约653.61亩地块五通一平及其配套建设,主要包括地块场地平整、市政配套道路(地块内规划道路共8条,其中:横向4条,纵向4条。24米道路3条;18米道路5条)、电力设施配套、给排水设施配套等工程。最终实施项目以业主设计任务书为准。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建安费用最高限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 招标类型:设计;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地块场地平整、市政配套道路、电力设施配套、给排水设施配套等工程,最终实施项目以业主设计任务书为准。 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全过程服务。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2012年7月份场平工程开工建设,其余待定。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以下资质的设计单位: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2、为不影响项目今后实施进度,即响应福建省住建厅闽建设[2009]5号文件精神,要求“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在闽设立分支机构,或应承诺中标后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专业(市政道路或市政工程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规模、造价等);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4 月 11 日至2012年 4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翔安分中心(地址: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翔星路郑坂东一里2号之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提交。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 4 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 5 月 7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翔安分中心(地址: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翔星路郑坂东一里2号之一三楼)。 7.2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都必须持市政专业(市政道路或市政工程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厦财基[2006]11号文为设计收费标准(即在2002年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再下浮15%为设计费取费的最高限额),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9500万元、收费额 291 万元、计费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下浮动幅度为32%,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为197.88万元。最终结算以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审核中心核准的审定价为准。 8.2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厦门翔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马巷镇五星路489号4楼 ;邮政编码: 361101 ; 电 话: 7886261 ; 传 真: 7889368;联 系 人: 沈福 ; (2)招标人代理机构::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20楼 ;邮政编码: ; 电 话: 7629550; 传 真: 7629550 ;联 系 人: 邵志峰、林珊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翔安分中心 ; 帐户名称:兴业银行厦门翔安支行 ; 帐 号: 129240100100088832 。 缴交时间:资格审查文件提交前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翔安分中心 ; 地址: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翔星路郑坂东一里2号之一3楼 |
报名期限: | 2012/4/11至 201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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