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705199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城市对外主要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水区城市对外主要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资【201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三水区城市对外主要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3、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4、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三水区城市对外主要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工程建安费约4500万元,设计费约为126.54万元。三水区城市对外主要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包括广三高速张边出入口、云东海大道出入口以及广海大道丁字基出入口、铁帽顶西出入口等地段绿化景观提升、广贺高速(与肇庆)衔接口改造提升、三花公路(与广州)衔接口改造提升、国街线(与广州)衔接口改造提升、三水大道(与清远)衔接口改造提升等绿化工程。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财局审定的预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结算时不作调整。 5、招标范围:a、设计内容包括:三水区城市对外主要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和个别专业设计的配合设计服务等;b、施工内容包括:三水区城市对外主要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竣工、合同期养护等。 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7、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 设计工程款支付: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支付中标设计费的30%;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后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至中标设计费的60%;剩余的设计费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一次付清。最终设计费以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为基础计算。(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 施工工程款支付: 进度款每个月支付一次,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号前提交当月工程量,经现场监理确认后,在每个月25号统计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每个月支付一次。变更增加工程在竣工结算审定后统一支付。 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确认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的保质金于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承包方收取进度款时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所在地地税部门开具的发票。 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本工程绿化部分养护期为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养护单价为每年6元/m2,按养护面积乘以养护单价计算。山坡园路、景观亭、树池、花基建设、亮化等其他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备注:工程款支付为按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比例,变更增加工程在结算后进行支付,支付进度款时不包括在内。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设计合同价+ 施工合同价 ◆设计合同价:设计合同价=计算设计费×(1-下浮率b%) 签订设计合同时,按暂定设计合同价=126.54万元×(1-中标单位下浮率b%) ◇计算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 ×附加调整系数(1.0) 。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的三水区城市对外主要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的预算建安费用为计费额,设计费不因工程变更和施工期延长而调整。 ◆施工合同价:施工合同价=施工图预算价×(1-下浮率b%) 签订施工合同时,按暂定施工合同价=4500万元×(1-中标单位下浮率b%) ◇施工图预算价:施工图预算为根据施工图编制并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价。 ◆设计施工结算价:设计合同价+施工结算价 ◆施工结算价:施工结算价=施工结算审定价 ◇施工结算审定价:施工结算审定价为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审定的结算价。 本项目设计施工下浮率5%≤b%≤15%。 9、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个日历天,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核;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并竣工验收合格。 10、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企业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企业;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企业。 3、设计企业需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5、业绩要求:施工单位至少有一项(或以上)2008年12月至今在广东省内通过公开招标并完成的单个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或以上的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时间划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单位至少有一项(或以上)2008年12月至今在广东省内通过公开招标并完成的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或以上设计工程业绩[设计工程业绩是指该工程设计内容必须包括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时间划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6、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 7、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园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 8、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和设计能力。
四、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地点、时间和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4 月 16 日 8 时 30 分至2012年 4 月 20 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五个工作日),在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续页码,每页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报名时递交交易中心,一份递交招标代理处,原件备查): (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拟派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收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副本、拟派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设计单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收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成为正式的投标人,当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报名人,禁止参加该项目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投标人应凭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报名回执”于2012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12年4月20日17时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401,联系电话:0757-8778372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2年5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为限额设计且不论中标与否,均不设投标补偿。 2、2012年7月佛山市有相关工作组检查本工程,中标单位须按业主要求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2/4/16至 201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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