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伦春旗阿里河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投字[2010]1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清源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管网16公里,管网直径300mm-600mm。 2.2工程建设地点:鄂伦春旗阿里河镇区 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2.4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 2.5设计完成日期:自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至 2012 年 4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报名。 设计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进行本工程设计的建设人员资格证(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4.2院、所、公司简介、以往本专业工程业绩其他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4月 23日至2012年4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在 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当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12日 17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伦春自治旗清源污水垃圾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 联 系 人:沈威 电 话:8257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