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70841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厦门市思明和湖里片区防洪排涝管网清淤工程设计及测量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 思明和湖里片区防洪排涝管网清淤工程-设计及测量 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思明和湖里片区防洪排涝管网清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投资[2012]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100% ,招标人为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概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工作等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思明和湖里片区防洪排涝管网清淤工程-设计及测量; 2.2. 建设地点:思明和湖里片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对思明、湖里片区管径1200毫米以上的排洪管(渠)进行清淤,共44条(不含筼筜湖流域36条,已在筼筜湖综合整治工程中实施),总长度约94公里,清淤量31万立方。 2.4. 投资总额:投资估算人民币 54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851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概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工作等。 2.6.2. 内容:对厦门市思明和湖里片区防洪排涝管网系统(不含筼筜湖区)各DN1200(最大管径DN2200)以上排洪管渠清淤的清淤方法、淤泥处理与处置、日常维护等进行设计、完成管渠断面测量(包括原始断面测量与竣工断面测量、淤泥厚度测量等)等工作。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日,建设周期为2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注:若投标人工程设计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若投标人工程勘察资质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的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_;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4 月 18日至 2012年 4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日上 午09 时 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 6 月 4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给排水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人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单位资质证书未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的,还需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格式详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为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4851万元,依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思明和湖里片区防洪排涝管网清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投资[2012]69号),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最高限额为83.99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设计费为准。 8.2工程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计取测量费。依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思明和湖里片区防洪排涝管网清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投资[2012]69号),招标人公布的测量费为 26.80 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测量费为准。 8.3设计费及测量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地址: 厦门市湖光路10号 ; 法定代表人: 谢天宏 ;项目授权委托人:黄瑞莲 ; 联 系 人: 黄瑞莲 ;联系电话: 15960203620 ; 传 真: ;邮政编码: 361004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斗西路203号瑞成大厦208 , 邮编: 361004 ;电话: 0592-2207298 传真: 0592-2200750 ;联系人:黄燕玲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379001040022510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 |
报名期限: | 2012/4/18至 201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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