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4232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省温州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孔庙文化陈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孔庙文化陈设项目设计单位,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 景宁孔庙现址位于鹤溪镇人民南路72号(原上桥头边上)。其始建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位于城西。因历史上多次毁坏,故几经择址重建。崇祯十四年迁建于城北承恩门近处,清乾隆二十一年重建于城东敬山宫附近,道光二十七(1847年)年重建于今址。是丽水唯一的一座孔庙,1987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设计招标内容:景宁畲族自治县孔庙文化陈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四、请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5月10日9时至5月11日17时到景宁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悉数入围,招标文件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联系人:周建峰电话:0578-5085306)。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收取(不退还)。 招 标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 址:景宁县鹤溪镇文化路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景宁县鹤溪镇正达阳光城13幢 联 系 人:周建峰 电 话:0578-5085306 |
报名期限: | 2012/5/10至 2012/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