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投资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青建发 2008 26号文件的规定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如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5个的,选取不少于5个合格的投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 2012年5月14日16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及勘察现场。
资格预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
1、同类业绩(10分):投标人上三年度设计的同类设计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及图纸原件为准)。
2、企业荣誉(10分):投标人上三年度设计的园林工程咨询或设计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含副省级)优秀项目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至10分。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项目只计1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3、项目设计负责人(10分):项目设计负责人上三年度主持的同类设计项目每个加5分,最高加至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图纸或相关证明为准)。
4、AAA诚信(10分):投标人获得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2011年度AAA诚信企业的得10分,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2年5月7日13:30时至2012年5月14日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电话:0532-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委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园林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委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上三年度主持的同类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或相关证明的原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同类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
6、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园林工程咨询或设计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
7、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1、2、3、7条要求的材料。
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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