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5760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义乌市北苑季宅旧村改造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北苑季宅旧村改造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义招(设计)第20120514号 北苑季宅旧村改造市政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自筹。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北苑季宅旧村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包括旧村改造后的房前屋后的路面、雨污水管道及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 二、招标范围 在业主提交的项目概念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北苑季宅旧村改造市政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该项目的给排水设计,并与原有系统设施兼容。 三、参投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 市内乙级、省内甲级及以上市政公用行业设计资质或省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主设计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本单位社保凭证。 拟任项目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其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要求如下(证明格式见附件1): A、社会保险凭证为以下3种形式之一: (1)、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2)、投标人自行到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3)、社保手册 B、社会保险凭证上必须能明确反映出以下4条信息: (1)、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名字 (2)、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3)、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所在单位 (4)、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情况 C、有关投标人选择A条第(1)种或第(2)种形式时的要求: (1)、需在社会保险凭证上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2)、若提供的社会保险凭证不能满足B条要求时,或不在一页纸上(分多页打印)且无法判定属同一人的,需同时由社保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格式参照附件格式自行制作,证明内容必须同时反映B条要求的4项信息。 (3)对于不能按时出具社会保险凭证的地区,或在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显示出其资金未到账或部分到账的地区,需由社保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证明格式参照附件格式自行制作,证明内容必须同时反映B条要求的4项信息。 D、有关投标人选择A条第(3)种形式时的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社保手册信息不能满足B条要求的,需由社保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格式参照附件格式自行制作。 E、若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为其分支机构缴纳的,则出具的社会保险凭证需加盖该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公章或业务章,相关证明也需由该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出具。该分支机构必须为本次投标人下属的分支机构且无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需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应配备工程设计所需的道路、给排水、结构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 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要求中标人配备其他专业的人员,中标人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无偿配备。 涉及到本项目专业工程设计的,设计中标人确实无资格承担或设计中标人委托的相关有资质单位(招标人书面确认)配合不力的,招标人可另行委托其他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费由设计中标人承担。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及完成本工程内容并结合本单位自身情况进行人员安排,人员一旦经双方共同确定后不得变更,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2012年5月14日9:00时至2012年5月18日17:00止 地址:义乌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22号至诚公司窗口 五、设计周期要求: 1、中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个日历天。 六、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地点:义乌市北苑街道办事处。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八、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出项目组成员表及分工计划(附件2),并附项目主设计负责人一级建筑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各成员职称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拟任项目主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招标人:义乌市北苑街道季宅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0579-85116635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79-85471713-8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5570106 |
报名期限: | 2012/5/14至 2012/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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