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须为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或机构;
3、项目负责人为热工或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工程投资在500 万元及以上的热力工程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办法
五、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将对各投标单位依据本公告资格预审办法进行资格预审,确定5家为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人的选取将按报名资格条件,依照资格预审办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投标人,并于 2012 年5月24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资格预审办法见后附表。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每项得5分,最高10分。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一项(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
项目班子成员 10 主要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以职称证或注册证原件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5月17日9时 至2012年5月23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热工或动力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上3年度设计的同类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
5、投标单位上3年度设计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
6、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1、2、3条要求的材料。
其他说明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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