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新基北与新市良路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项目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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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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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公告时间 |
2012年05月18日 |
公告编号 |
GR-201205180096 |
工程概况与 招标范围 |
项目估价 |
580(万元)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工期(天) |
签订合同协议书日至工程竣工 |
工程地点 |
顺德区 |
工程概况: 顺德区新基北路与新市良路的连接线(以下简称“连接线”)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镇,西接新基北路,东接新市良路,路线起点(K0+000)与新基北路(K1+608)连接现有的新市良路,建成后将成为南二环高速公路连接顺德中心城区的主要交通通道,道路等级为城市I级主干道。本项目在K0+810处设置一座大桥,跨越规划的北城运河,桥梁跨径6×30米。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佛山市顺德区新基北与新市良路连接线工程全线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等)、供电照明、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等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独立法人地位;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甲级及其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类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个,同时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甲级及其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但本项目不接受已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类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单位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均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8、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5)近三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以上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下载文件 |
资格审查方法 |
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投标报名 和招标文 件的获取 |
1、本工程采用匿名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要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2、投标人按发售时间到交易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并领取图纸光盘;递交投标文件时凭“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邀请函”,递交文件时无符合要求的“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方式存入以下账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凭缴款回单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光盘。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金沙支行 户 名:6228 4814 5339 1942 513 账 户:张 浩 |
发售时间 |
2012-05-21~2012-05-25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
发售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
收费标准 |
每份人民币500元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截止时间 |
2012年06月12日 上午 09:30 |
地 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招标相关内容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7万元,形式为 现金。 |
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2、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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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1、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但在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由招标人通知三家候选单位,候选单位在接到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一式两份),由招标人按招标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审查结束后将审查结果送市场站备案。备案完成后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预中标结果公示。如候选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 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市政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预中标结果公示的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何永光 |
授权委托人 |
于工、钟工 |
传真 |
0757-22836904 |
联系电话 |
22832691、22836853 |
地址 |
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
邮政编码 |
528300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喜刚 |
联系人 |
孙华兵、张 浩 |
传真 |
0757-26389373 |
联系电话 |
0757-26389373、13923129580 |
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容奇大道13号侨邦国际公寓607(顺德办事处) |
邮政编码 |
528000 |
招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711、22836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