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8233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新民市兴隆堡新市镇(沈阳兴隆温泉城)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重发)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2101812012052325904 招标公告 新民市兴隆堡新市镇(沈阳兴隆温泉城)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民市兴隆堡新市镇(沈阳兴隆温泉城)规划设计已由关于新民市兴隆堡新市镇(沈阳兴隆温泉城)编制总体发展规划方案前期工作函新发改函【2012】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民市兴隆温泉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民市兴隆堡新市镇(沈阳兴隆温泉城)。 2.2工程规模:30万平方公里。 2.3合同估算价为45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城市规划设计。 2.5工期要求:2012年06月18日开工至2012年08月16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业绩,具备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设计师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和设计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提供规划设计资质。 3.4其他条件: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即返,留存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外埠企业需携带投标人入库手续证明。投标人需在辽宁建设工程网上报名后持上述材料和网上报名确认书到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和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5月24日至2012年0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阳光路12号6门)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万元;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5月24日至2012年0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阳光路12号6门阳光100)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6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民市城乡建设管理局交易大厅。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民市兴隆温泉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新民市兴隆堡镇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阳光路12号6门(阳光100) 邮编: 邮编: 110141 联系人: 赵光忠 联系人: 袁长林 电话: 13940249988 电话: 85856633-820 传真: 传真: 85856633-8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ylnwe@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
报名期限: | 2012/5/24至 201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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