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95871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及建筑单体概念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单位: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招标编号:HNTJZZTSXX-01 三、项目名称: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及建筑单体概念设计 四、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伏波路以南,伏波公园以西、天池路以东。 五、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拟选址在株洲市芦淞区伏波路以南,伏波公园以西、天池路以东。规划占地面积约413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为5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市财政投入,已基本落实。 七、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完成株洲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及建筑单体概念设计。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根据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中标方案,细化规划设计,直至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并制作、提供最终方案的文本及沙盘模型。根据勘察报告完全成初步设计、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 八、投标人报名条件: ①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年检合格; ②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是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原件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三份复印件到株洲市招投标局七楼交易大厅报名。 九、投标补偿方式和知识产权: 1.给予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补偿金,具体标准为:第二名支付补偿金6万元,第三名支付补偿金5万元,第四名、第五名支付补偿金均为2万元,其他名次不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税金自理; 2.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单位不予补偿; 3.招标人在按约定向投标人支付投标补偿金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方案的电子版,招标人享有对投标方案的使用权。 十、入围方式:所有报名合格者即为入围投标人。 十一、评标办法:参照建市(2008)63号文并结合用地规划设计因素制定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十二、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 下午3时00分-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株洲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七楼交易大厅。 十四、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投标监管网同时发布。 十五、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曾灿 联系电话:0731-22272261 传真:0731-22272261 十六、监督单位: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印章) |
报名期限: | 2012/5/30至 201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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