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10784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区地块一二山头和北辋西侧山头土地平整项目设计勘察测量招标公告(二次) |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泉港施招字2012第17号 (招标编号)的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区地块一二山头和北辋西侧山头土地平整项目设计勘察测量(二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泉发改审[2009]0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初步设计、测量、勘察、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区地块一二山头和北辋西侧山头土地平整项目设计勘察测量(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泉州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项目规划用地;
2.3. 工程建设规模:一二山头496亩,北辋西侧山头246亩;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测量、勘察、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中标后业主单位有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其需要取消或调整具体项目,成熟一项实施一项。
2.6.2. 内容:初步设计、测量、勘察、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设计周期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按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应办理分支构定期备案且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的登记备案证明;如没有登记备案的,应出具承诺书,承诺:如果中标,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办理好单项工程勘察设计登记备案。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师或市政(或路桥)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2年6月6日至2012年6月11日17:30前登入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标书下载栏,通过两次输入中国移动公司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即可下载标书,下载标书必须先用移动手机支付100元人民币,支付后立即打出支付凭证,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报名的凭证,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据,一部手机只能购买一份标书。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
4.1. 4.2网上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摇取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 贰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泉港支行
账 号:9071210010010000016739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2第17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2年6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逾期将不予接受。请购买本标书时立刻打印本工程的报名支付凭据,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打印两份,一份备查),一张支付凭据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据。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若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没收投标保证金。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另持一份备查)到场验证登记。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不低于二级建筑师或市政(或路桥)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1.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设计、测量、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的80%计取。
注:本项目计费额暂按1000万元计取;不计取其他设计收费。工程估算金额与审计部门审核后的造价不一致的,按后者金额调整计费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本工程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最高控制价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均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www.qzzb.gov.cn)及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qgjy.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港区南埔镇镇政府 ,邮编:350300;
电话: 13505097581
联系人: 杨明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湖心街兰台路城市建设档案馆8楼803,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155248传真:0595-22155248;
联系人:吴尚明 |
|||||||||||||||||
报名期限: | 2012/6/6至 2012/6/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