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14600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长东市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的编号为XYZB1222-2的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长发改基[201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长乐市金峰镇金港路东湖小区西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面积约15万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3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岩土工程勘察,以及湖面、广场园路铺装、绿化种植、亭台楼榭、庭院灯、小品布置等项目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园林景观、建筑、结构、安装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12月开工,计划工程建设周期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投标时,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5.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7日至2012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记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7月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3040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为-50%(即下浮50%),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大院内;邮编:350211; 电话:0591-28555829;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小刘。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长乐农行金峰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金峰镇会计核算中心 帐 号:1911 0104 0005 873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金峰镇东湖水利公园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大楼院内二层) |
报名期限: | 2012/6/7至 2012/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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