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河湾区域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服务 2、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zbzfcg12-10006(竞)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详见附件)。 4、交付方式: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数量和时间等,按时交付。 5、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甲级资质单位,其中其业务范围必须具备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4、具有至少两处以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或修缮)设计工作经验和案例,在城市历史街区保护规划设计领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三、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3:30前向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闸北区秣陵路80号403室)密封提供下列响应资料:(一正二副共三份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加盖公章并注明法人授权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2、报价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2) 3、报价组成明细及收费依据,提供详细计算书 4、工作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项目内容的理解以及竞争性谈判人完成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方法,人力、物力、技术力量的投入,服务承诺并自报奖罚措施,成果提交方式等) 5、投标人情况简介 6、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7、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供应商基本信息页面); 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格式3) 四、谈判通知: 请各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2年6月19日下午13:30在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闸北区秣陵路80号403室)出席通知会议。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商谈判名单,通知其参加谈判和谈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三家及以下的,将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谈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会议结束后,即进行谈判。未收到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五、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4),并将报价文件密封交谈判小组。 六、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文件,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七、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秣陵路80号4楼 联系电话:021-63805390*7925 传真电话:021-63805390*7924 联 系 人:李晴 采购人:闸北区文化局 联系人:马幼炯 电话:33010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