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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戴河新区渤海大街东延、长城大道东延道路、给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 招标单位: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 招标代码:04292012059016 设计| 辽宁东戴河新区渤海大街东延、长城大道东延道路、给排水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东戴河新区渤海大街东延、长城大道东延道路、给排水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单位: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项目地点:辽宁东戴河新区渤海大街东延路段、长城大街东延路段。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设计周期: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
二、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渤海大街东延工程(西起规划十路,跨越强流河,东至电厂路),道路全长5197.29米,含跨强流河大桥一座;长城大道东延工程(西起规划十路,东至电厂路),道路全长4771.776米。含跨强流河大桥一座。
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给排水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桥梁)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2年6月13日-2012年6月17日8:30——16:3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7月3日0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绥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全胜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彭 程、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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