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5169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一馆两中心”建筑景观亮化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通州区“一馆两中心”建筑景观亮化设计项目已经南通市通州区政府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二、南通市规划局通州分局负责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 1、招标范围及内容: 市民中心五栋建筑组成的建筑群及体育中心、城市展览馆的四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10.5万平方米,立面可亮化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 2、工程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大、中城市亮化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单位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设计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同类项目设计业绩并亲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 4、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不允许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报名。 五、报名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投标的单位,于2012年7月3日9时至11时,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申请人业绩证明等资料原件,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通州经济开发区银河路588号,区农林局东隔壁)报名,过时不候。 2、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提供原件备查):a、设计单位简介。b、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c、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d、投标申请人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e、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的履历及资格证明材料。f、项目组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具体到人);g、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h、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报名单位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特别提示: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六、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在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已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通过筛选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该项目设计方案竞赛并发出招标文件,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七、评标方式 1、投标单位通过亮化设计效果图、动漫演示等方式,对亮化设计的思路、创意和设计要点进行简明扼要的讲解说明。 2、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设计方案,招标单位将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通过观看视频短片,阅读文本、图件和听取设计单位的解说,由专家对各个方案进行评审,选出两个优胜方案,对获得优胜方案的两家设计单位报区政府研究审定后确定其中一家为中标单位。获得优胜方案的单位各给予10000元补偿金,其他设计单位分别给予5000元补偿金。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所有文件及件所使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获奖作品的设计方案(效果图、动漫光盘、施工说明等)产权即归招标单位所有。 3、本公告与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2年6月26日—7月3日 招标人:南通市规划局通州分局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4号楼103室 联系人:邹秦川 邮编:226300 电话:0513-86028317传真:0513-86115546 |
报名期限: | 2012/6/26至 201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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