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56338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设计 [ 招标单位: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瑞达 ] 招标代码:04152012150037 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2150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已由国家海洋局国海办字[2012]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拟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东港市大鹿岛村。 (3)工程内容:防浪堤整治修复工程:整治50年一遇防波大堤2.3km等;污水处理工程:总占地面积2178 m2,污水设计处理量为700m3/d;垃圾处理工程:日处理量为10t/d;山体滑坡整治工程:整治修复海参圈西侧山体滑坡,护坡面积约4500 m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防浪堤整治修复工程设计; 第二标段: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及垃圾处理工程设计; 第三标段: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山体滑坡整治工程设计。 (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 第二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 第三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 (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防浪堤整治修复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和施工配合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及垃圾处理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和施工配合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辽宁省大鹿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山体滑坡整治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和施工配合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第一、二标段:1万元/标段; 第三标段:2000元/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行业(沿岸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渔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规模类似工程设计的业绩,信誉良好。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及相应的承担本项工程设计能力。 第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规模类似工程设计的业绩,信誉良好。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不可兼投各标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6月28日至2012年07月0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恒瑞达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1010室)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20日09:0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12年07月20日09:0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辽宁北陵饭店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66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瑞达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港市东港路126号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 联系人:郑伟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5-7553757 电话/传真:024-86805599 邮 编:110031 |
报名期限: | 2012/6/28至 20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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