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广厦设招(2012)将第01号(招标编号)的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2〕1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将乐积善新区(高唐镇常口村田头丘);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已建设,一期污水处理规模5000吨/天的所有构筑物已竣工;二期建设主要有三部分:第一、污水厂区应充分考虑一期已建构筑物的基础上,新增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吨/天所需相应构筑物;第二、敷设污水管网9km(管径为300-800);第三、污水提升泵站一座。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365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有三部分:第一、污水厂区应充分考虑一期已建构筑物的基础上,新增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吨/天所需相应构筑物的设计,对一期已建的污泥脱水间、滤池、在线监测间、紫外线消毒渠、加药间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适当升级(改造)设计以满足生产需要;第二、敷设污水管网9km(管径为300-800)的设计;第三、一座污水提升泵站的设计;另外要包括项目配套的绿化、道路、围墙等设计。设计任务分二步: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主导完成初设报发改部门的评审工作;初设经批准后,按业主的指令再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国家现行规定履行好设计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2.8.设计周期要求: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要具备有可研、环评、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资质;本招标项目不允许投标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外省设计单位进闽参加工程设计投标,中标后或承接设计任务签订合同后,须按相关的备案管理办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7月12日至 2012 年7月17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楼交易报名处)联系人:高木香;联系电话:0598-2332553、0598-2266288、13859146869。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100元 。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
6.2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310100100100000405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设计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2年8月7日 17 时止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8月 8 日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本项目总投资为3650万元,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最高限价 36.5 万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建设银行11楼 ,邮编:353300;
电话:0598-2282996,传真: 0598-2282996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街48号二层 ,邮编: 353300 ;
电话: 0598-2266288 、15605988989 ,传真:0598-2266288 ;
联系人: 聂先生 。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金森大厦二层 电话: 0598-2267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