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7072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蓬溪县城重要节点和公共区域城市雕塑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背景
蓬溪县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涪江中游东部、遂宁市东部。蓬溪县历史悠久,人文景观遗存至今的有白塔(宋代)和奎阁(清代),位于城中芝溪河畔,隔河相望。城西3公里有赤城湖,建于1977年,总库容343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745万立方米,被誉为“川中西子湖”,为蓬溪县的风景名胜,是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的胜地(更多资讯请登录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xi.gov.cn)。
为充分展示蓬溪县“中国革命老区”、“中国书法之乡”、“中国西部门都”、“五史之 乡”、“孝子故里”、“古壁画艺术之乡”等历史、文化特色和本土人文文化,弘扬“厚德崇 文、开放包容、奋发图强”的蓬溪精神,经蓬溪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赤城广场等4处县城重要节点和公共区域设置城市雕塑,以进一步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
二、主办单位、征集对象和征集时间
(一)主办单位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单位为蓬溪县人民政府。主办单位设立蓬溪县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城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设立办公室(以下简称“城雕办”),负责落实城雕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雕塑设计方案的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凡国内具备设计资质或从事雕塑工作的机构或个人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2012年 8月 7日开始,截止于2012年 9月 6日18时(以下简称“截止时 间”,以应征作品送达城雕办登记时间为准)。
凡在征集时间内按相关要求送达并在城雕办正式登记的作品,均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作品。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送达时间以城雕办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送达时间以送达蓬溪县邮局当日邮戳时间为准(邮戳日期须清晰,且城雕办实际收件时间不得超出截止时间15天)。
征集时间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城雕办均不得再接收应征作品。
若因特殊原因,城雕领导小组有权以公告的形式延长征集时间。
三、城市雕塑设置地点
(一)蜀北下路南转盘
(二)普安大道与学苑路交叉口
(三)普安新城商务区广场
(四)赤城广场
四、创作要求
建设集书法文化、山水景观为一体的现代生态山水城市是蓬溪的基本规划目标。城市雕塑设计应坚持内容健康、艺术形式完美、布局合理、质量上乘并与城市整体环境统一、协调的总原则,突出“厚德崇文、开放包容、奋发图强”的蓬溪精神,体现蓬溪城市的个性特色、人文精神、时代风貌,充分展示出蓬溪的书法文化、红色文化等本土人文文化。
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的原创作品,不得有抄袭或剽窃等违反著作版权等行为。
上述四处城市雕塑的设计方案为一套。应征时,应征者需提交完整的一套设计方案,否则,视为弃权或作废。
应征作品选用材质与内容要求统一协调,作品尺度宜人。
五、报名要求
凡应征者,需填写《蓬溪县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征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此表可在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网址:http://gh.pxrx.net)。
此表可随作品同时送达;也可先于作品送达或传真(0825-5428225)至城雕办。城雕办对先于作品送达的《报名表》只作预登记,正式登记时间以“征集时间”中第(三)点的规定执行。
六、设计成果要求
(一)设计方案的数量
应征者应根据雕塑设置地点提供原创的方案,同一个地点只能提供一个雕塑设计方 案,否则,城雕办有权选择其中之一交予评选。
(二)设计成果资料的提交
应征者在提交应征作品时,应按以下要求一同提交《说明书》、设计图纸和电子文档等资料。
1.《说明书》的要求
(1)题目、设计理念、创意构思说明;
(2)技术指标和建设步骤建议;
(3)工程投资估算。
2.设计图纸的要求
(1)总平面图;
(2)单体或群体雕塑立面图;
(3)各方位效果图(含鸟瞰图);
(4)夜景灯光效果图;
(5)其他有助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图纸;
(6)数量为精装本7套(A3规格297×420)。
3.电子文档的要求
设计成果电子备份文件2套,文本为Word格式文件,图纸为JPG格式文件(其中需提供两张不同效果的高像素JPG格式图片,用于展出供市民评分),同时应一并报送PPT汇报演示文件和多媒体演示动画各一套。
(三)逾期提交设计成果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弃权;提交成果经城雕领导小组审查不符合设计内容与深度要求的,视为作废。
七、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
应征作品收集结束后,废除弃权和作废作品,其余均为入围作品。
对入围作品,采取专家评分与市民代表投票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专家或市民代表对应征者提交的一套应征作品中的每一个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逐一进行评分,各设计方案的得分总和即为专家或市民代表对该套应征作品的评分(具体评分细则由城雕领导小组在征集时间结束后再行公布)。
专家评分与市民代表评分的总和即为该套应征作品的总得分。
按每套应征作品的总得分由高到低评选出3套优秀作品,报经蓬溪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城雕领导小组对评选出的3套优秀作品进行最终审定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1 套。若一等奖作品获得城雕小组一致通过,则其余2套作品均为三等奖(二等奖空缺)。
(二)表彰与奖励(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税金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对获奖的应征作品,由蓬溪县城雕领导小组按以下标准给予相应的设计补偿金:一等奖设计补偿金为10万元、二等奖设计补偿金为8万元、三等奖设计补偿金为5万元。
八、特别声明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作品,若提交的应征作品因剽窃等原因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应征者个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已获设计补偿金的作品,其设计成果归征集单位所有。作品若被选为蓬溪县城市雕塑制作主题,主办者有权要求创作者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二)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若主办单位收到的入围作品不足5件,举办方有权取消此次活动。
(四)主办单位同应征作者的联系,一律以《报名表》中提供的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为准。
(五)对应征作品,主办单位不予退稿,应征者自行备份应征作品。
(六)应征方自行负担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及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八)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通讯联络方式
邮寄地址:四川省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邮政编码:629100
联系人:庄永东(13547777889)苏鳌(13982505766)
咨询电话:0825-5428225
电子邮箱:guihuaju01@126.com
传真号码:0825-5428225
十、《蓬溪县城雕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报名表》(见下表) |
报名期限: | 2012/8/7至 2012/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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