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74561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无锡地铁2号线LED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无锡地铁2号线LED灯具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2号线已由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付项目资本金及业主融资,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无锡地铁2号线沿线。 2.1.2工程规模:无锡地铁2号线线路全长约26.301km,共设车站22座,其中高架站4座,地下站18座,17个地下区间。全线在西端设青龙山停车场,在东端设查桥车辆段,在三阳广场站和友谊路站附近设置两座主变电站,控制中心设在金城路站附近,功能定位为线网控制中心。 2.1.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已落实。 2.1.4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12月1日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无锡地铁2号线地下区间LED隧道灯具的供货、深化设计、安装指导及质保等相关服务(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内容 无锡地铁2号线地下区间LED隧道灯具的供货、深化设计、安装指导及质保等相关服务(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2.2.3 交货期:2013年7月1日前。 2.2.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注册金资在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 申请人的业绩要求应符合下列任意一项: a)近5年内(2007年7月-2012年6月)须具有至少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工程项目区间LED隧道灯具供货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业主完工证明为依据); b)近5年内(2007年7月-2012年6月)须具有至少1项国内隧道工程项目LED灯具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须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原件或业主完工证明为依据)。 3) 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 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或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 申请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7)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8)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a)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劳动合同及身份证。 10)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最近三个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最近三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申请人资格条件。 (2) 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资格申请的单位(下称“申请人”),请于2012年08月14日至2012年08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登陆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www.wxzb.net)进行网上报名(请事先联系招标代理)。 (3)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请事先联系招标代理): 时间:2012年08月14日至2012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无锡市全昌路126-502室)。 申请人可以登陆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www.wxzb.net)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上述两种方法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同样有效。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须密封后,于2012年08月29日上午09:00~09:30送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原件核实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2年08月29日上午09:30 ~11:3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核实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本工程需核实原件(公证件不认可为原件): 1) 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或业主完工证明为依据); 3)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或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 6) 项目负责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最近三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说明:上述需核实的原件内容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该复印件包括在资格预审申请书内,一并装订成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全昌路126-502室 联系人:夏楠 缪瑛 电话:0510-82626996 手机:13915922477 18921298996 E-Mail:jack77577@163.com |
报名期限: | 2012/8/14至 2012/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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