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8304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宜春市状元阁景观亮化工程(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依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2]194号 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状元洲公园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按照宜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复,就其“宜春市状元阁景观亮化工程(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YCYG2012-H08-003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内容 技术参数及规格 1 T5线状头光灯(黄光) 325 个 宜春市状元阁景观亮化工程(灯具采购及安装),状元、阁主体高21.88米,本次项目主要为状元阁主体四周的灯具采购及亮化工程的安装(含安全施工、高空防护、器械等所有安装围内的事项)、调试. 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2 T5线状头光灯(黄光) 140 个 3 瓦楞灯 592 个 4 150W埋地投光灯 45 个 5 照明配电箱 1 个 6 开关电源(含防水箱) 10 个 7 电缆电线 800 米 8 电缆电线 700 米 9 电缆电线 1100 米 10 PVC管 870 个 11 金属软管 900 个 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需在1000万及以上。经销商还需提供主材(灯具类)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 (9)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 a、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投标人是授权经销商的,还需提供主材(灯具类)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上述证件请于开标前送达,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证书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b、投标时提供产品样品,中标后留存作为验收对照品。 样品清单如下:T5线状头光灯(21W.3000K)、T5线状头光灯(31W.4300K)、瓦楞灯(3*3W.3000K)、150W埋地投光灯各一套。 特别说明: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请投标人采用本品牌符合招标要求最佳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c、投标人请于开标前即2012年9月7日下午14:00到宜春市状元洲公园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宜春市状元洲公园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未参加人员投标视同无效报标(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洁 电话:15170536979) 5、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也可到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9月7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现场及网络报名时间内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登记并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2年9月7日17:30(北京时间)前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出售方式:现金、或者汇款(联系电话:15279566111) 6、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投标保证金:5000元。开标前1天的下午4点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开 户 名 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宜春市中国银行金城支行 帐 号:1932 1589 0443 9、其他事项: 9.1、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照1.5%收取中标服务费;及开标评标室费用1000元/次)等费用。 9.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采购单位:宜春市状元洲公园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洁 电话:15170536979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画眉路农业综合开发办二楼(画眉路1号) 开标地址: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联系人:李阳波、卢国胜 电 话:0795-2190022 15279566111 传真:0795-2190352 |
报名期限: | 2012/8/22至 201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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