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84357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滁州市中学体育馆室外灯具采购招标采购函(代招标文件)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 cg20120821-16
建设单位:滁州市教育局,招标人:滁州和顺实业有限公司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滁州中学体育馆室外灯具,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采购灯具约46套,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最终确定的供货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量为准,但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具体样式见图册。
2、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以下规范及要求:
(1)光源:上部450w节能灯,下部30w节能灯。
(2)材料及表面处理:
a、灯体:优质钢材,热镀锌后静电喷塑,颜色为银灰色;
b、反光器:高纯铝阳极化反光器;
c、内灯架:钢件,经热镀锌处理后,表面聚酯粉体涂装。
(3)标准:
a、设计制造标准:GB7000.10-1999/IEC598;
b、I类电器;
c、防护等级:IP65
(4)底法兰:安装孔中心212mm*212mm,通过4-?16*650mm螺旋固定,预埋基础0.5m*0.5m*1m
(5)产品质保期为二年。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7)灯具样式及尺寸详见附图,灯杆壁厚为3mm。
3、供货期: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同时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表。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表,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供货完毕。每推迟一天,按 5000 元进行处罚。
4、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厂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所采购材料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单位(经销单位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该生产厂家的产品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 本次询价采购报价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见采购材料报价表)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技术要求等进行填报单价和合价,不得漏报。如总报价计算错误,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4. 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用(含主材和辅材)、运输费用、装货费、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相关服务费用(含招标代理费)、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材料采保费(材料采保费费率按中标价的3.0%计算)、总包服务费(总包服务费费率按中标价的0.4%计算)、检测、试验费等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本项目为 一 个标段,最高限价为10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及“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 15 时3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2 年 8 月 30 日 15时30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 四开标室)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室。
8.文件发售价格,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代理公司,售后不退),未缴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滁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滁招管【2012】7号文件)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3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0.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用为1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付至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四、投标保证金
滁州中学体育馆室外灯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0.2 万元人民币。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2 年 8 月 30 日 15 时30分前以现金方式密封带至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滁州和顺实业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缴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无效。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时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销单位除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外,还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销单位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上述证件原件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由招标人3人组成)。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报价书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原报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总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申请并经市招标局批准后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当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安装,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因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时招标采购人的合同价差损失;第二中标候选人亦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上述行为的,同样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九、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报价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政府投资工程材料询价采购精神,按照“大滁城”建设政府投资工程材料询价采购小组为指导,现对滁州中学体育馆室外灯具进行招标采购。
1、建设单位:滁州市教育局,招标人:滁州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2、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并能满足以下规范及要求:
(1)光源:上部450w节能灯,下部30w节能灯。
(2)材料及表面处理:
a、灯体:优质钢材,热镀锌后静电喷塑,颜色为银灰色;
b、反光器:高纯铝阳极化反光器;
c、内灯架:钢件,经热镀锌处理后,表面聚酯粉体涂装。
(3)标准:
a、设计制造标准:GB7000.10-1999/IEC598;
b、I类电器;
c、防护等级:IP65
(4)底法兰:安装孔中心212mm*212mm,通过4-?16*650mm螺旋固定,预埋基础0.5m*0.5m*1m
(5)产品质保期为二年。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7)灯具样式及尺寸详见附图,灯杆壁厚为3mm。
以上材料采购质量要求,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投标人投标时应完全做出服务承诺(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包装运输:
①、所有材料应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保证上下装车方便,不受损坏;
②、运输时必须注意防止包装之间在运输途中相互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③、运送到现场必须分类堆放整齐;
4、供货期: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同时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表。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表,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供货完毕。每推迟一天,按 5000 元进行处罚。乙方每批次供货安装时间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进度计划表执行,且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计划时间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所需材料运至现场施工。材料进场后必须经甲方、建设方、监理、审计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均为合格产品,否则不合格产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清理施工场外。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有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时,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5、付款与结算:
①、付款:所有材料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
②、结算:实行单价包死,数量按两年到期无质量问题的实际施工数量进行计量。
6、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7、风险责任:
乙方应充分考虑滁州中学体育馆施工的特殊性。即施工工期紧,材料品种、规格多,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产品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现场施工完毕,否则造成总施工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8、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②、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退货比例太大而影响施工工期及因乙方违约影响施工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消甲方损失的,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④、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赔偿给乙方。
9、其他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建设方、监理方、审计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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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8/23至 201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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