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07686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宜春市状元洲公园遴选历史文化组装木雕设计及工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2〕280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状元洲公园改造办公室的委托,现就宜春市状元洲公园遴选历史文化组装木雕设计及工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生产单位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JXDLCG-2012-Y016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三部分采购清单)。 宜春市状元洲公园历史文化组装木雕一批(含设计、制作、供货及安装,采用推荐三名候选设计方案供采购单位遴选方式定标)。 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80万元。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需是具备独立法人的木雕生产厂家;厂房必须达到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采购人将标后核查生产厂商厂房规模,如达不到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将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7)提供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 (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项目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9)提供一名木雕工艺大师或两名木雕工艺美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投标人单位聘用证明文件或资料; (10)开标时需委派一名木雕工艺大师或木雕工艺美术师携带身份证明和资格证书到场应标。 5、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将得分自高到低前三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结合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工艺质量、技术力量和业绩确定中标方案(时间另定)。 6、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网络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2年10月31日17:30(北京时间)前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报名费及保证金缴纳账户(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保证金帐户名: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行宜春金城支行 帐 号:196216822617 9、投标须知: 9.1、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9.2、本次所投货物设定为一个标,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设计制作能力、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投标单位必须能满足所投项目全部货物的工艺、设计、制作能力、售后服务能力、供货及安装能力,投标时需提供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样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3、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4、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安装时产生的材料施工费、税费、零配件费、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及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9.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定起4个月内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其中楹联、匾额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完毕。 9.6、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沟通并提交深化设计方案,经采购人认可并下料完成后经采购人核查后首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再付至合同总价的50%货款,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下例单据(A、B、C)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付至合同总价的90%货款,余款10%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在七日内中标人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A、采购人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宜春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9.7、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及服务至少免费质保三年,另有规定的除外。 9.8、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其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9.9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无违约行为,待采购人对货物验收合格签署《货物验收单》并报宜春市采购办备案后10天内退回。 9.10现场踏勘和答疑:招标方将于2012年10月31日上午10时组织现场踏勘并答疑,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和答疑地点:宜春市状元洲公园。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其它条款: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部分末注明的材料参数【开标一览表(凡涉及投标报价的)应单独密封好装入投标书内】。 11、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2年11月07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13、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07日8: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0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4、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795-3233998 13319341110 联系人:黄先生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15170536979 联系人:丁女士 |
报名期限: | 2012/10/19至 2012/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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