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材招标> 江苏盐城市人民路、凤凰北路和盐兴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311186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盐城市人民路、凤凰北路和盐兴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 招标条件                
 

  人民路、凤凰北路和盐兴路路灯工程已经盐城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民路、凤凰北路和盐兴路路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境内

 

2.工程规模:  双臂路灯128盏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YCS20121017063114094 人民路、凤凰北路和盐兴路路灯工程 城市照明工程:双臂路灯128盏。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三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 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 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6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7、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0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   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领取地点  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本工程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 捌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招标投标交易机构账户,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 评标办法                
 

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实施的人民路、凤凰北路和盐兴路路灯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 四 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
1、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3、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6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包括1.1—1.10的内容(亦可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增减):
1.2、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5、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7、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10、季节性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盐都区龙冈镇 地 址: 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1号楼403室)
  邮 编:   邮 编: 224001
  联 系 人: 李海棠 联 系 人: 孙建标
  电 话: 15366455906 电 话: 13851081921
  传 真:   传 真: 0515-8835883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04598088@qq.com
报名期限: 2012/10/1920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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